已有 59831896 名用戶成功查詢
醫藥藥品,醫用和獸醫用制劑;
醫用衛生制劑;
醫用或獸醫用營養食物和物質,嬰兒食品;
人用和動物用膳食補充劑;
膏藥,繃敷材料;
填塞牙孔用料,牙科用蠟;
消毒劑;
消滅有害動物制劑;
殺真菌劑,除莠劑。
[ 注釋] 第五類主要包括藥品和其他醫用或獸醫用制劑。
本類尤其包括: ——除梳妝用制劑以外的個人保健用衛生制劑;
——非人用、非動物用除臭劑;
——膳食補充劑,為正常飲食提供補充或為健康目的;
——醫用或獸醫用代餐物、營養食物和飲料;
——不含煙草的醫用卷煙。
本類尤其不包括: ——梳妝用衛生制劑;
——人用或動物用除臭劑(第三類);
——矯形用繃帶(第十類);
本類尤其包括: ——嬰兒和失禁者用尿布 ——非醫用、非獸醫用的代餐物、營養食物和飲料(第二十九類、第三十類、第三十一類、第三十二類或第三十三類)
————零時差對接國家商標管理局數據庫————